尊敬的龙山石材供应商、客户:
龙山石材始建于1988年。近30年的企业,近三十年的诚信!为了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作关系,现将我公司有关反腐的制度规定摘录告知如下,请您协助并遵守。
(1)我们保证供应商的合法常规利润,但不保护其谋取我方的暴利,更不允许供应商腐蚀我方管理及业务人员,对送礼行贿的供应商要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,按其行贿金额的10倍罚款,从供应货物中强行扣除,并通报,断绝业务采购关系。我们的采购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的贿赂(如钱财、宴请、旅游、娱乐等)或采用其他手段(如回扣、就医、就业、就学等)谋取私人利益,如果收礼受贿按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》处理。
(2)供应商送货上门,我方有责任热情接待,货款原则上是月结,不能结清时,要向对方道歉,并适当承担逾期利息(按中行贷款利率计算)。
(3)销售人员不得兼做公司以外其他公司的业务,不得假公济私;不得从事或暗中安排、暗示或参与他人与龙山石材进行的同行业竞争。
(4)未经总经理同意,不得擅自向经销商、代理商承诺公司规定范围以外的报酬和提成。
(5)采购、销售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形式、任何性质、任何种类的贿赂和回扣,不得虚报交易价款和侵占交易差价。礼节性往来收受含有金钱价值的物品(含有价证券、50元以上),均应向总经理申报,根据情况处理。
(6)严禁到管理人员、采购人员、销售人员家中送礼。原则上禁止客商与龙山石材员工私下往来,公事一律到本单位办公室处理。如有婚丧嫁娶往来,常规礼金可参考龙山石材内部干部礼尚往来(200元以下),超额部分如隐瞒不报,一经查实,处以5倍的罚款,并在公司公开通报。
请贵单位在处理与我公司人员的关系时,以简单、公开、透明为原则。在与我公司的商业关系中不可夹杂有任何形式的腐蚀行为,如有我公司员工索贿刁难您的行为,请举报。我们一经查实,将给您满意的处理答复,并视为忠诚客户奖励您(奖励金额1000元—1万元)!让我们相互协作,为建立健康、公平、长期的供销合作关系而努力!
特此致函
易县龙山石材有限公司办公室
监督电话:0312—8808726、8808818
监督邮箱: longshanshi@vip.126.com
2016年01月22日
注:总经理及各管理人员均负有监督责任。